1、项目编号:YCZ3356-2025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5-01192
3、项目名称:宜昌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全民参保数据优化提升和医保数据深化应用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0(万元)
6、最高限价:120(万元)
7、采购需求:
根据国家医保局《医保经办深化平台应用强化数智赋能行动方案》和《开展医保智能监管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加强医保数据挖掘和分析,梳理常用高频统计指标,构建主题分析、机构画像,以及全民参保、资源配置、DIP支付方式、重点药品监测专项分析,解决医保数据分析能力薄弱、共享渠道不畅、智能应用欠缺等薄弱环节,实现医保经办能力提升和智能监管试点突破,助推宜昌市医保高质量发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履行期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类别中小企业声明函,方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20日至2025年09月01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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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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