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谈判项目: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I标施工总承包三工区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I标施工总承包三工区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钢轨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及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穗莞深城际深圳机场至前海段工程是穗莞深城际的重要组成,可经广深Ⅲ、Ⅳ线至广州东站,经佛莞城际及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至广佛环线琶洲站,经新白广城际至白云机场、广州北站,并可进一步向南延伸至皇岗口岸。线路起于穗莞深城际深圳机场站预留工程,出机场后下穿西湾,经碧海高尔夫俱乐部至宝安大道,沿宝安大道地下敷设,经宝安区航城、西乡、新安街道至前海综合交通枢纽,设终点站前海站。线路全长15.153km,全线地下敷设,设西乡、宝安、前海3座地下车站。其中,宝安站为无配线车站,正线兼做到发线使用。车站规模1台2线,大站快车在本站不停站,该站无道岔。
2.2 谈判内容
谈判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钢轨(GG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持有权,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响应供应商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一份)。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60kg/m钢轨技术要求
(5)供货业绩: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销售业绩(提供供货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竞谈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竞标资格状态的竞谈人;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竞标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和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风险警示名录的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7)其他要求:
产品可在不影响其本身性能及使用的情况下打印或标记制造厂厂标、生产年月。
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审方法
本次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平均价法。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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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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