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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加能站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单位框架协议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1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委托,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加能站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单位框架协议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

2.2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加能站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单位框架协议入围项目

2.3项目地点:(请登录)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7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1或GC2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石油天然气、石化、化工工程),并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6投标人近3年(2022年8月至今)须具有3个同类或类似设计服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按一个计算)。

3.7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3.10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3.11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须书面承诺中标后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上注册并通过审核,接受中国石化诚信体系管理,否则不能进行设计服务。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5日,每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工作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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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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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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