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宁波市甬城通智能卡有限公司车载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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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最高单价限价(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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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波市甬城通智能卡有限公司车载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
满足设备硬件参数及功能需求,从价格、配置、功能及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判,择优选择三家单位,中标单位在获得《宁波市民卡车载终端检测报告》后具备设备供货资质,合同供货有效期为四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1600元/套(已包含13%的增值税税率) |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100%企业自筹。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的独立法人;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8月20日09:00至2025年8月25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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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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