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陶唐乡综合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永丰县陶唐乡综合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由永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永发改投资字〔2025〕387号批准,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永丰县陶唐乡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永丰县陶唐乡综合农贸市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三、工程地点:永丰县陶唐乡园内村
四、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陶唐乡综合农贸市场二层、三层卫生间建设。
室外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新建垃圾站、停车位。道路沥青铺设、混凝土铺设,周边基础设施配套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永丰县陶唐乡人民政府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期及质量要求:工期110日历天,质量要求为合格。
八、工程总造价:2368429.49 元
九、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陶唐乡综合农贸市场二层、三层卫生间建设。
室外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新建垃圾站、停车位。道路沥青铺设、混凝土铺设,周边基础设施配套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需同时提供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关建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资料员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
6、社保证明: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八大员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补交无效。
(请登录)根据《吉市发改公管字[2023]22号文》(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分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本项目为投标保证金在10万元以内的项目(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0 万元人民币以内),采取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即可。(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十三、(请登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上午08: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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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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