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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矿2025年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 询比 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东山矿2025年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1.2 采购人: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1.4 采购项目概况: 东山矿《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即将到期,现需办理取水许可延续。根据水利部令第34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二十七条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二十五条的规定,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求取水许可证延期必须进行评估并提供《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报告》。因此需要外委单位,对东山矿取水许可证延期办理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1.5 采购方式: 询比 采购。 1.6 本项目采购文件和采购程序采用网上方式进行。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东山矿《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即将到期,现需办理取水许可延续。根据水利部令第34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二十七条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二十五条的规定,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要求取水许可证延期必须进行评估并提供《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报告》。因此需要外委单位,对东山矿取水许可证延期办理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2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90日内提交成果报告 2.3 交货地点: 太原市杏花岭区中涧河乡东山石灰石矿 2.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5 安全目标: 安全无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或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须提供网站截图。(3)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无。 (6)其他要求: 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 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5-08-19 08:00至 2025-08-23 17:00,……下载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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