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柳钢物流一体化管控系统,招标人为广西柳钢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周期:从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项目建设周期为10个月。
2.2 项目实施地点: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公司建设一个稳定、高效的物流一体化管控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系统设计与开发、系统集成与接口开发以及项目实施。新建系统的数据覆盖柳钢集团的物流管理业务,预计10个月完成建设。系统将包括库存信息管理、采购物流管理、生产物流管理、销售物流管理、物资调拨管理、在途数据管理、物流成本管理、物流运力管理、港务信息管理、智能预警管理、物流可视化、物流安全与质量管理等完整功能,实现与集团SAP系统、销售系统、各属地物流系统、各属地MES系统、柳钢多基地生产数据分析系统、柳钢物流公司系统、集团专属钉钉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等周边系统进行有效集成,实现数据的互通互联。本项目新建系统的用户范围辐射到柳钢集团所有涉及物流相关业务的单位,同时支持与柳钢有业务往来的物流服务商相关人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投标产品和服务,并在人员、经验、服务、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有1个物流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的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以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其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标的,否则提交无效。)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代理授权书须加盖制造厂商的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5年8月18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8月25日17时30分止,购买招标文件。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