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上铁集团公司上海虹桥站西南夹层商业改建及到达层直营备品间建设工程组织消防安全评估项目已由上海新上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策通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上海新上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请登录)
2.2 项目内容
1、勘查现场,熟悉改造方案及施工图纸,梳理涉及消防的设计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案。
2、模拟分析火灾烟气流动及人员疏散等消防要素,形成评估报告。
3、沟通业主及设计单位,探讨相关消防设施、措施的配备,形成具备实施性的方案。
4、确保方案通过消防审查及现场检查。
2.3 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4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项目内容打包,一口价包干的发包形式,项目根据中标价一次性包干,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服务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5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 不含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内以公司为主体进行专业注册(查询网址:https://shhxf.119.gov.cn,须提供在该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注册单位的类型应包含“消防安全评估”。
证明材料: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3.3 企业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020年1月1日以来消防安全评估相关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负责人要求
人员社保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2025年2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5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2023年度或2024年度内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证明材料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9)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查询记录。
(10)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12)近5年投标人未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行政处罚。
(13)投标人需具备方案制作及总体布署能力、具备工期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具备质量管理计划及保证措施、具备消防特殊设计或评估所用专业评估软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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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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