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LYC
2、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站(洛阳北站)编组场减速顶拆装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41.35元/台(含税);
注: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资金来源:洛阳北站编组场股道清筛大修工程配合费用;
6、项目概况:洛阳车站洛阳北站编组场减速顶拆装项目,配合郑州工务机械段于洛阳北站进行编组场股道清筛大修施工,需拆除相关股道减速顶,运输存放在车站制定位置,并于郑州工务机械段施工完毕后重新安装。
7、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投标人须具备拆装减速顶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在注册成功,有信用评价不良记录(提供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投标人信用评价管理,提供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投标人信用评价查询结果截图(https://cg.95306.cn-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查询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上述内容作为资格后审时审查的内容,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
时间:2025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25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包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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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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