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次智慧中屏技技术体系规划咨询项目拟通过公开询比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智慧中屏技术体系规划咨询服务,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完成智慧中屏技术体系规划。提供专业的技术体系规划咨询服务、相应的技术要点挖掘以及应用评估,应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与境外(韩国及德国);调研行业内相关技术发展情况及发展趋势,确定技术体系规划方向;协助采购人按照重点规划方向进行深度技术要点挖掘与整理,提供多轮现场咨询服务,直至出具技术要点挖掘清单;为采购人提供相关技术要点在中国境内与境外的应用评估,直至出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涵盖各技术要点的应用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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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估采购金额 |
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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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体系规划咨询 |
55万元(含税)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至框架金额使用完毕(以两者先到为准)。 |
1.2.3技术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2.4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数据收集,在采购人提出修改意见后一周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1.2.5服务地点:江苏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1.2.6成交数量:成交人为1人,成交份额100%。
1.2.7是否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价款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响应供应商人任意一项价款单价响应报价高于对应价款单价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价款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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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价款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
报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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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要点挖掘服务 |
2830.19 |
元/技术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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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应用评估报告输出服务(中国境内) |
7547.17 |
元/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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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用评估报告输出服务(中国境外广泛) |
4716.98 |
元/技术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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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应用评估报告输出服务(目标韩国) |
61320.75 |
元/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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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翻译费(中-韩) |
943.40 |
元/每千中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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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应用评估报告输出服务(目标德国) |
63207.55 |
元/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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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翻译费(中-德) |
1698.11 |
元/每千中文字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响应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响应供应商须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件扫描件。
2.4响应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询比公告发布当日),承接过技术要点挖掘以及应用评估相关成功案例,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含)。
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复印件,合同具体要求如下: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日期和金额为准;如为框架合同,同时提供关键页、结算凭证或发票进行佐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时间以结算凭证或发票时间为准,金额以同一框架下结算凭证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5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的专职项目工作团队。并承诺若成交,后期执行过程中服务人员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进行服务,签署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私自更换团队成员。
提供①人员清单(包含姓名、联系方式、岗位)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单位公章;②自2025年11月至今连续6个月响应供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否则一律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本项目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8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9日8时30分至2025年8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提交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09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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