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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海创新辉水环境有限公司高新区工业污水尾水排放管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19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厂外双排尾水排海管线工程,单排管线长度约2.6km,共计5.2km,总计3部分,包括:高新区污水处理中心至高位调压井2*DN900单排2.49km,共4.98 km,PE100管DN450单排,共2.2km;工程桩号P1 K0+0至 P1 K2+491.685。高位调压井至海中排放段单排DN900约106.50m,双排敷设,共213m;工程桩号P2 K0+0至 P2 K0+106.446,一体化泵站新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站外管道安装工程,顶管、牵引管、支墩、新建井、一体化泵站及相关支护工程的安全、进度、投资、质量等全过程监理。

本次招标控制价:54万元。下浮率区间:40 %(含)~ 45 %(含)。

2.3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和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J33/T1104-2022;

(三)其他:

3.5企业、项目总监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6项目班子配备:项目总监、班子成员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2025年6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投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省外监理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监理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1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7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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