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肥城市石横净水厂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肥城市桃乡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审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FC-(请登录)
2.2项目名称:肥城市石横净水厂改造工程监理、审计
2.3项目地点:(请登录)
2.4项目概况:本次改造规模为5000m3/d,更换现状设备,包括多介质过滤器的阀门及滤料、超滤系统、反渗透系统、电气自控系统等。
2.5工期要求:120天。
2.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及图纸要求,确保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审计。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划分为1个标段。
第一标段:肥城市石横净水厂改造工程监理
第二标段:肥城市石横净水厂改造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注:投标人可对以上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13.5万元;第二标段:4.88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总监;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2审计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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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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