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一师各团场
3.工程规模:巡检设备部分,包括筑巢式无人机、无人机机巢等输电线路巡检设备,共计76台;电网综合管理平台,包括微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中间件服务器、存储服务器、24孔万兆交换机、服务器机柜及工业路由器等;土建安装与技术服务部分,包括无人机机巢的固定安装与人工调试等内容,其中每个无人机机巢均配备安装50米电缆与安装50米网线;外部供电电源部分为安装在变电站与电力铁塔两部分。其中安装在电力铁塔外部电源采用 光 伏 板进行发电,通过逆变器+储能装置给予无人机自动机巢供电;安装在变电站外部电源采用变电站电源点供电。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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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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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01004006250547001001 |
南能集团低空经济无人机智能巡检项目 |
低空经济无人机智能巡检必需的工程施工和相关服务(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的供货要求、技术规范及清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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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3.3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1项类似项目业绩(无人机项目),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的成功业绩,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作为业绩证明材料。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即2023年)经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4 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3.5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提供承诺);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时间:2025年08月19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8月25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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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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