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已由 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兵发改农经发[2025]21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请登录)
3.工程规模:工程由引水工程、调节沉沙库、输水工程和灌区工程组成。其中:引水工程包括改扩建米力尕瓦提干渠 6.23 公里,设计流量 39.02 立方米每秒,新建引水干渠 0.35 公里,设计流量 11.92立方米每秒。调节沉沙库为引水注入式平原水库,设计总库容2000 万立方米,正常水位1510.2米,死水位1490.8米,坝线全长 5067.57 米,最大坝高 29.5 米。输水工程包括新建输水干渠12.04 公里,新建输水总干管1条、干管2条、供水分干管3条,总长 61.5 公里。灌区工程包括新建分干管3条、支管8条、分支管 62 条,总长 134.99 公里。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请登录) | 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施工4标) | 管道长度16.53km。含管道及附属建筑物土建、本标段迁改建工程,树本砍伐清运、管材(含设备)安装、管件(含法兰、短管、三通、弯管、盲板、止推环等)采购及安装、10kv以下电气设备及安装、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工程措施、临时措施)、环境保护工程(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人群健康保护,固体废物处置);配合信息化等单位完成相关设备、线路等安装埋设。具体施工要求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本项目全套施工图、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 791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无安全、无质量事故和不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等情况的承诺书。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水利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注:成立不满三年的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新成立企业,类似业绩仅作为评分项,不作为企业准入条件)。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法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8月20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8月26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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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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