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结晶盐、污泥等鉴别及环保验收服务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石经开备〔2023〕4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八师石河子市绿洲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
3.工程规模:3.1建设规模:总体污水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处理能力10000m3/d。3.2 建设内容:在现有生化系统基础上补建一座5000m3/d的二沉池;新建生化出水深度处理系统、中水回用及浓盐水处理系统、池容为55万方应急水池一座、配套中水管网约9200米及绿化管网等。3.3处理工艺如下:预处理工艺: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水解酸化→生化(利旧)。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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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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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08004002250610001001 |
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结晶盐、污泥等鉴别及环保验收服务 |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危险废物鉴别工作任务:栅渣、沉沙、混凝沉淀污泥、生化污泥、高密1污泥、高密2污泥、蒸发装置结晶盐、滚筒干燥机结晶盐等8个鉴别物的鉴别。2.产品鉴别工作任务:硫酸钠盐和氯化钠盐2个副产物的产品鉴别。3.环保验收工作任务:对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中水深度处理工程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4.环保管家服务工作任务:两年的环保管家服务(不限于)1)根据环境影响要素及影响途径,按季度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日常基础巡查(水、土、气、环境风险等方向),形成汇总报告;2)按照国家、兵团临时性专项性的部署、行动计划,及时进行工作调整,提前企业进行专项巡查及技术指导,每年 4 次。3)每年组织 2 次生态环境保护培训工作(环保法规政策与标准培训、企业环保制度培训、新形势环境管理方向技术培训等)。4)建立企业环境管理档案,配合企业制定相关管理细则,定期开展环保合规检查,排查排污许可、环评验收等方面的合规性问题。指导企业完成环保手续办理,如环评文件编制、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变更等。5)排查手续不全项目,对企业进行指导完善。6)指导企业选择符合现行环境政策要求的环保措施,实现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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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能力,即注册并公开(提交平台公开截图)。3.2业绩要求:提供企业近3年(2022年1月 1日至 投标截止日止))污泥鉴别业绩 1 项(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2024年度审计,则最近三年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信誉要求:(1)投标单位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以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为准。3.5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8月19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8月26日 0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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