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宝丰县城区供热首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监理服务
2、采购编号:BFZ
3、建设地点:宝丰县境内;
4、预算金额:59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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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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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标段 |
宝丰县城区供热首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
3800000 |
3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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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标段 |
宝丰县城区供热首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2100000 |
2100000 |
5、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宝丰县城区供热首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服务内容为:宝丰县城区供热首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第二标段:宝丰县城区供热首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宝丰县城区供热首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5.2质量要求:第一标段: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标准;
第二标段:合格,施工监理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5.3服务期限: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第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2.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1.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许可级别含GB2类)职称)、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1.3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1.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需具备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若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其退休证明及返聘劳动合同);
2.1.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1.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1.7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1.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1.9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页面显示时间)
2.1.10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注:(1)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满足项目资质、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即可,另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信誉要求。
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⑥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招投标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报名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及投标文件编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第二标段:
2.2.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投标人拟任总监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并在本单位注册,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若项目总监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其退休证明及返聘劳动合同);
2.2.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2.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2.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2.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2.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页面显示时间)
2.2.9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注:(1)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 8月19日至2025年8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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