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康县西汉水金厂至罗湾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已由陇南市水务局以陇南市水务局关于康县西汉水金厂至罗湾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县水利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康县水利建设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康县太石乡、周家坝镇、寺台镇3个乡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长 5.82km.工程建成后可保护康县太石乡、周家坝镇、寺台镇3个乡镇9个村,耕地面积 1332亩,人口1224人,在设计洪水情况下,不受洪水侵害。
2.3监理服务期限:15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以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以提供的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业绩要求:近3年内承担过三项以上(含三项)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 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方可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注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资格,近3年来从事过类似工程监理,且无质量和安全事故;其它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现场监理人员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培训证;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说明(格式自拟),编入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19日8时30分至2025年08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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