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2027年镇江市分公司中宝仓仓配操作外包服务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2027年镇江市分公司中宝仓仓配操作外包服务
二、项目编号
(请登录)
三、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镇江中宝仓快递包裹仓配操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到货卸货、入库上架、订单处理、拣货配货、包装贴单、库内盘驳、退换货处理等工作。项目总预算为1831.04万(含税)。合同期限24个月。
2.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按照综合折扣报价,综合折扣不高于100%,中标供应商所报折扣乘各业务量区间最高限价即为各业务量区间结算单价,各业务量区间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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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区间 |
业务量区间 |
采购限价(含税) (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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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g(含)以下 |
月日均业务量≦11.8万件 |
0.1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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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均业务量>11.8万件 |
0.1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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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00g(含) |
月日均业务量≦1.5万件 |
0.1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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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均业务量>1.5万件 |
0.1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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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g以上 |
月日均业务量≦1.5万件 |
0.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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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均业务量>1.5万件 |
0.1947 |
注:按3个重量段设置2档月日均业务量阶梯区间,按照“量增价降”原则确定分档外包单价,采用阶梯超额累进结算方式。要求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税率6%),根据结算标准按月支付该项目外包费用。
1.业务量以新一代系统取数为准,业务部门负责业务量审核。
2.取数路径:进入新一代寄递业务信息平台,选择机构号-监控统计-订单综合统计-产品重量段分析报表,取出所有外包仓配操作客户300g(含)以下、300-500g(含)、500g以上各重量段业务量数据。
3.各重量段月仓配操作外包服务结算费用=(第一阶梯月日均业务量×第一阶梯单价+第二阶梯月日均超额业务量×第二阶梯单价)×当月天数。
月合计仓配操作外包服务结算费用=Σ各重量段月仓配操作外包服务结算费用-当月考核费用。
说明:如不满一个月,按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月日均业务量为当月总量除以实际天数。
4.中标人数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中标供应商和备选供应商各一名。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在成交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成交地区设立服务场所。
(三)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自2022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对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六)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九)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十)投标人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内各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不得投标本项目。
(十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9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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