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江苏邮政人才发展中心食材供应项目
二、项目编号
(请登录)三、招标内容1.本次采购内容:省人才发展中心本、分部食堂等日常运营所需的冷冻品、调味品、鲜肉类、蔬果类、禽蛋类、水产类、干货、副食品、粮油类、奶制品、豆制品等食材的供货及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项目总预算为979.61万元(含税)。合同期限2年。
2.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第一阶段供应商以市发改委官网发布的市场监测价格(主流电商平台及就近大型超市售价为补充)为基准按各分类的折扣报价,报价折扣保留小数点后2位,且综合报价折扣(∑(各食材品类对应的折扣*对应权重) )不得超过80%,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第二阶段最高限价不得高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承诺的入围价格。各食材分类及权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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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类型 |
序号 |
食材分类 |
权重 |
二次报价权重 |
报价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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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价稳定型 |
1 |
冷冻品 |
28.40% |
82.56% |
一年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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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调味品 |
6.00% |
1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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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价型 |
3 |
鲜肉类 |
21.30% |
32.47% |
一月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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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蔬果类 |
17.60% |
2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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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禽、蛋类 |
8.40% |
1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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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产类 |
6.10% |
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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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干货、副食品、粮油类 |
8.00% |
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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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奶制品、豆制品 |
4.20% |
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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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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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冷冻品是指冷冻点心(爆浆糍粑,豆沙南瓜饼,桂花糕,核桃包,黄金糕等)和半成品(撒尿肉丸,包心鱼丸,仿蟹柳,鱼豆腐,鸡排,鱼排等)。
4.中标原则:
(1)一阶段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排名前3名的供应商入围。若有效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为2-3家则全部入围。如有效供应商只有一家,不再进行二次询价,该供应商的投标折扣即为合同期内的结算折扣。
(2)二阶段入围供应商询价。入围供应商大于等于2家时启动二阶段入围询价工作。供应商大于1家则按期询价(其中市价稳定型食材询价频次为1年;时价型食材询价频次为1月)。二阶段询价由省人才发展中心按“江苏省分公司询价采购实施办法”办法组织实施,当期报价最低者为该周期供货服务供应商。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新规定;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蔬菜肉类的供应及配送能力;
(四)投标人自2022年8月1日至今(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供应食材的案例不少于2个,且每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食材必须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
(五)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六)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八)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九)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十)投标人在中标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中标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服务场所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人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内各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不得投标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9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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