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检验计量中心仪器维保外委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投标方负责检验计量中心所有设备维保服务,配合招标方做好检验计量中心所有设备维护保养、维修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检验计量中心仪器维保外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检验计量中心仪器维保外委)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税务机关出具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
2.投标人应具有压力管道 GC2 资质,能安全应对仪器维修涉及到的气路问题。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有效的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有效的履行合同,并提供近三年(2022 年-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投标人以往承担的维保项目中不得出现因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重大缺陷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案例(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不限)。
5.投标人需具有专业的维保团队(不少于 7 人),驻厂维保人员(不少于 5 人)须有 3 年以上在投标方单位就职的维保经验(须提供 3 年的工作履历证明和在投标方单位 3 年的社保缴纳证明),负责管理维保团队的项目负责人(1 人)和技术与安全负责人(1 人)须有 5 年以上的在投标方单位就职维保经验并管理过维保团队(须提供 5 年的工作履历证明和在投标方单位 5 年的社保缴纳证明),维保人员必须取得电工证。
6.投标人应是专业的分析仪器设备维保服务商,近五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化验室维保服务业绩累计不低于 500 万人民币,提供以往作为化验室维保服务商参与的项目合同复印件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佐证其业绩,以证实投标方具备良好的维保能力。合同(证明)中应体现项目名称、项目地点、投标方工作范围及维保项目清单详情。
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行政管理信息查询中不得存在行政处罚,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得存在行政处罚信息(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09 日 08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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