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宾县宾州镇城区供水管网系统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宾县宾州镇城区
2.3建设规模:改造配水管网供水阀门井 119座;增设电磁流量计及压力变送器 100 套(配套远传及电池系统);增设6座排泥井;初步建立供水管网流量监控及压力监测能力。路面恢复2164平方米,电池组 150 套。(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总工期471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8333029.32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6月-2025年8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其他人员配备: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下载时间于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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