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30
项目名称:激光扫描检眼镜、同视机、眼表面干涉仪、裂隙灯显微镜检查仪(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4,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同视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37,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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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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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医用光学仪器 |
同视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7,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合同包2(裂隙灯显微镜检查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67,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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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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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医用光学仪器 |
裂隙灯显微镜检查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7,8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同视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按《医疗器械目录分类》规定,1、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2、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3、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4、非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相应材料。
合同包2(裂隙灯显微镜检查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按《医疗器械目录分类》规定,1、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2、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3、如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报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4、非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相应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至 2025年08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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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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