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项目: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代管两金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
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总招标规模约18亿元,其中:存量资金约16.5亿元;增量资金约1.5亿元。合同签订后以实际转存到位情况为准。招标有效期1年,在有效期内资金的存放比例按照中标排名顺序分配如下:第一名50%、第二名16%、第三名10%、第四名5%、第五名5%、第六名4%、第七名4%、第八名3%、第九名3%。定期存款期限为1年期定期存款,2年期定期存款,3年期定期存款。其中:1年期定期存款占总资金10%的比例;2年期定期存款占总资金20%的比例;3年期定期存款占总资金70%的比例。如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有变动,则根据变动后基准存款利率按本次投标相同基准加点模式确定存款利率。(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竞标银行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5.1在市辖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5.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5.3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2024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5.4竞标银行须提供市(或以上)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竞标银行为市(或以上)分行的可不提供〕;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系统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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