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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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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210宾阳露圩至何代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交通〔2025〕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S210宾阳露圩至何代段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交行审〔2025〕2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发展中心。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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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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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南宁市宾阳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宾阳县露圩镇良利浪屯附近(桩号K295+300),路线总体自西向东,在上塘村附近下穿上林至横县高速公路后沿省道S210途经上学村、王平村、八凤村、榄桥村、马元村终点位于宾阳县露圩镇马元村南面,即宾阳与横州交界处(桩号K303+873),顺接S210横州何岱村至石塘段公路改建工程。实施S210宾阳露圩至何代段公路改建,包括路面加铺改造、路基边坡防护及对全线不满足规范的交安设施拆除重建,改建线路全长约8.573公里,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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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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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3)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如无有效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应资质,仅具备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也可以进行投标,但必须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包给具备实施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企业。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资质仍在有效期内的,视为有效资质。联合体投标时,如联合体任一方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不需要分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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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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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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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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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9月08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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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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