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2025年蚌埠市政路灯智慧化节能改造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安徽分公司2025年蚌埠市政路灯智慧化节能改造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4-14-04A-2025-D-F-D20899】),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蚌埠市政路灯智慧化节能改造,包含LED灯具、集中控制器、单灯控制器等采购,并提供智慧路灯管理系统平台、设备调试和系统集成服务,以及以上范围内容5年的运维服务,预估含税总金额1302.59万元。具体如下:
| 标包 | 招标内容 | 含税总价(万元) | 含税总价合计(万元) |
| 1 | 设备部分 | 457.29 | 880.59 |
| 路灯平台服务部分 | 290.50 | ||
设备调试及系统集成部分 | 132.80 | ||
2 | 运维部分 | 422.00 | 422.00 |
供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含)内完成设备到货。(标包1适用)
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标包1适用)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或至实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之日止。
质量/服务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招标人要求。
供货/服务地点:安徽省蚌埠市。
1.2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各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投标人可投的标包数量不限,可中标包数量不限,具体如下:
| 标包 | 招标内容 | 含税总价(万元) | 含税总价合计(万元) |
| 1 | 设备部分 | 457.29 | 880.59 |
| 路灯平台服务部分 | 290.50 | ||
设备调试及系统集成部分 | 132.80 | ||
2 | 运维部分 | 422.00 | 422.00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根据含税基准单价填报统一折扣(ON),所报统一折扣(ON)不得超过100.00%,否则将被否决。
| 标包 | 招标内容 | 预估数量 | 单位 | 含税基准单价(元/单位) |
| 1 | 单灯控制器 | 4000 | 只 | 330.00 |
| 集中控制器 | 220 | 台 | 6500.00 | |
国标模组款路灯240W | 60 | 盏 | 835.00 | |
国标模组款灯具200W | 50 | 盏 | 805.00 | |
国标模组款灯具180W | 400 | 盏 | 752.00 | |
国标模组款灯具150W | 400 | 盏 | 732.00 | |
国标模组款灯具120W | 400 | 盏 | 665.00 | |
国标模组款灯具100W | 400 | 盏 | 634.00 | |
恒流源 | 3519 | 个 | 176.00 | |
控制系统平台 | 1 | 套 | 2905000.00 | |
设备调试和系统集成服务 | 1 | 批 | 1328000.00 | |
2 | 日常设备巡检服务 | / | 次 | 100.00 |
系统优化服务 | / | 次 | 2000.00 | |
应急响应服务 | / | 次 | 4000.00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署的(标包1:道路照明设备供货类或道路照明设备调测类或路灯平台服务类;标包2:路灯设备运维服务类或路灯系统运维服务类)项目合同业绩。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截图(订单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未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的、线上订单未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及纸质订单无采购方盖章的业绩均无效,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2.2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在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5本项目标包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所需主要产品(LED灯具)的制造商声明函。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通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8日19时00分至2025年08月25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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