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内业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PYG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便携式计算机、台式工作站、会议平板一体机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询比。
三、项目预算
¥319,400.00(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玖仟肆佰元整)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根据比选申请文件开启当日、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单位,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比选申请单位资格要求(实质性资质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加盖公章或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5年01月至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比选申请单位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比选申请单位,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比选申请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比选申请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比选申请单位须提供《非联合体比选声明函》。
六、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
(一)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2025年08月19日至 2025年08月2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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