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平县校园食堂智慧管理平台供应商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HBW
3、采购需求:为安平县全县范围内学校食堂供应原材料
4、服务范围:为全县范围内学校食堂提供服务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5个标段
一标段:全品类(含2-5标段的所有内容及奶类)
二标段:大宗商品和副食调料及五谷杂粮类
三标段:蔬菜(含鲜豆腐)和水果
四标段:鲜肉及冷冻食品
五标段:蛋类
其中,一标段入围供应商13家,二至五标段入围供应商各3家
6、服务周期: 一年
7、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8、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规定。
(2)所有标段供应商均须具备:
1.经营一年以上营业执照、并提供当地市场监管单位出具的无食品安全事故的证明。
2.供应商从业人员必须3名以上员工且符合以下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无违法犯罪记录;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具有有效的健康证;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运输车辆须完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配备相应的冷藏或冷冻车辆。
4.供应商须在安平县具有符合存储条件的经营场所(包含仓库、冷鲜库、分拣车间等)。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所投标段货物的出厂检测报告。
(3)除具备以上资格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一标段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根据相关审批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须为厂家市、县一级代理或授权代理,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室,检测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常规检测项目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公布的药残、兽残检测项目,符合食用要求。鲜肉及冷冻食品、蛋类、奶类须具备生产厂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二标段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根据相关审批部门规定的生产许可证,须为厂家市、县一级代理或授权代理。
3.四标段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4.三、四、五标段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室,检测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常规检测项目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公布的药残、兽残检测项目,符合食用要求。
5、四、五标段须具备生产厂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可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 18日9时00分至 2025年8 月22 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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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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