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简介
(1)A 区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盐源县工业集中区 A 区五指山北侧,本期占地面积 6.15亩;B 区污水处理厂位于现状 B 区污水处理站西北侧占地 2.61 亩。污水厂服务范围主要为盐源工业集中区 A 区、B 区生产废水和工业污水,污水处理厂的性质为工业污水处理厂。
1)建设内容:
A 区新建粗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2O 生化池、斜管沉淀池、砂滤、紫外消毒器、臭氧高级催化氧化池、巴氏计量槽、变配电间、环保监测间及臭氧车间,液氧站,储泥池,除臭生物滤池。新建综合楼、大门及围墙等附属建筑物及设施。
B 区在原污水站旁新建新建粗格栅、细格栅、调节池、A2O 生化池、斜管沉淀池、砂滤、紫外消毒器、巴氏计量槽、变配电间、环保监测间储泥池,除臭生物滤池。新建综合楼、大门及围墙等附属建筑物及设施。
2)建设规模
A 区处理规模 1000m³/d,B 区处理规模 300m³/d。
3)处理工艺:
A 区:粗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2O 生化池+斜管沉淀池+砂滤+紫外消毒+臭氧高级催化氧化+巴氏计量槽。
粗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截除污水中较大飘、悬浮物,同时提升水头,调节水量保证后续工艺的处理,水解酸化池利用水解酸化微生物将废水中的大分子有机物分解为小分子,降低挥发酚浓度,从而提高废水可生化性,降低废水生物毒性,A2O 生化池+斜管沉淀池+砂滤
+紫外消毒利用创造的缺氧、厌氧、好氧的条件,去除 BODs、CODcr、N、Р等污染物,臭氧高级催化氧化利用臭氧的强氧化性去除水中难溶性 CODcr、色度,巴氏计量槽用于测量明渠出水流量测量的辅助设备。
(2)B 区:粗格栅、细格栅、调节池+A2O 生化池+斜管沉淀池+砂滤+紫外消毒+巴氏计量槽。
粗格栅、细格栅、调节池截除污水中较大飘、悬浮物,同时提升水头,调节水量保证后续工艺的处理,A2O 生化池+斜管沉淀池+砂滤+紫外消毒利用创造的缺氧、厌氧、好氧的条件,去除 BOD5、CODcr、N、P 等污染物,巴氏计量槽用于测量明渠出水流量测量的辅助设备。
1)臭气处理标准
本项目一般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2)二级标准限值:恶臭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 4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2)污泥处理标准
本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污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5 中污泥控制标准。本次污泥在污水处理厂储存后,定期运送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排放水体及排放标准
A 区污水尾水排放至卧罗河水,B 区污水尾水与既有污水处理厂合并排放至东南侧冲沟,处理厂排放指标执行一级 A 标。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GB18918-2002)。
2、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 详见:《采购清单》《设计图纸》
3、交货时间:2025 年 8 月至合同执行完成(预计至 2025 年 12 月),以实际订单交货时间为准。
4、交货地点:四川省西昌市盐源县项目施工现场。
5、质量要求:详见《施工图纸》相关的技术要求。
6、本次采购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含: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设计要求承担物资设备甲供生产、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系统集成、交付、培训、税费费用和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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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为一票制结算,税率为 13 |
%。 |
7、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
减少时,采购单位不对供应商进行任何补偿。
8、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三个月至三年,禁入期间不得参与其准入机构层级的采购活动,禁入期满后可重新申报;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或被国家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股份公司各层级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注册资金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生产厂家应提供有效期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体系认证证书;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注册资金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厂家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审查资料)。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可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不做唯一授权要求。
3、供应商应具有国内工程同类产品的业绩,在近年内(2023 年 7 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3 个,且签订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附件中合同总额必须明晰可辨)。
4、标★的物资为本次采购的关键设备,须提供相关证明产品质量的佐证资料(检测报告、合格证、技术专利及其他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的的佐证资料)
详:《采购清单》。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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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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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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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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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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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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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被列入中国电建股份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生产厂家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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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日 10:00 前 ( 北 京 时 间 ) ……获取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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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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