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设备更新一期项目已由 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兵发改社会发〔2024〕22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32小区
3.工程规模:更新高压氧舱、医学影像检查类、治疗类、手术类、诊疗类,急救类、医用气体设备共计31台(套),淘汰同品目设备共计31台(套)。其中,高压氧舱更新1台(套)、医学影像检查类设备更新16台(套)、治疗类设备更新4台(套)、手术类设备更新1台(套)、诊疗类设备更新5合(套)、急救类设备更新2台(套)、医用气体设备更新2台(套)。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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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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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99004006250537001001 |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设备更新一期项目制氧机设备采购 |
制氧机设备 7台 |
6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2)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或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提供所有资格文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5)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6)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原件。(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8)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1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9)信誉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被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投标须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8月19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8月28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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