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一套钼酸铵废水处理工艺系统(150m³/d废水处理系统)的购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一套钼酸铵废水处理工艺系统(150m³/d废水处理系统)的购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拟选择新的工艺方法“铵盐沉淀+树脂吸附”对废水中钼进行资源化回收;回收钼后的废水沉降其中的重金属、钙、铝、硅、镁等杂质,然后进入脱氨塔进行脱氨操作,氨水回用;脱氨后液利用降膜+强制循环+MVR蒸发器进行蒸发制盐,产生的结晶蒸馏水制取纯水回用。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一套钼酸铵废水处理工艺系统(150m³/d废水处理系统)的购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套钼酸铵废水处理工艺系统(150m³/d废水处理系统)的购置: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
2)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及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应为具备关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保能力的生产厂家,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1年以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提供网址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内(2020年至今)已完成的同行业相似的生产废水处理工程业绩(提供1份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须自查是否与招标人为关联方的,是关联方的,须在报名时声明。未声明的,中标无效,中标人顺延为下一名中标候选人(提供关联关系声明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时30分00秒---2025年08月25日16时30分00秒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09时3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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