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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2025年8月政企信息采集器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08-18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满足苏州分公司2025年8月政企信息采集器设备采购的需求,现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2025年8月政企信息采集器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为集中询比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2025年8月政企信息采集器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内容包括一批信息采集器以及上述产品的配件和配套服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745200.00元(含税),采购预估金额为采购人根据采购经验和采购需求为基础进行的预估,具体金额以实际订单发生量为准,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专用终端配件、附件 详见技术规范书 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交货期:订单下发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1.2.2★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苏州市【含县市】(采购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3★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12个月,保修期内服务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执行,【且保修期内的服务须提供制造商技术支持】。
1.3★框架协议有效期限:(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框架协议终止)
(1)自框架协议签订日期起12个月;
(2)框架协议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估金额上限。
1.4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成交人数量为【2】个,每个成交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有效成交人数量 成交人数量 成交份额(按名次排序)
≥3家 2家 60%:40%
<3家 重新询比
1.6★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响应限价,任一单项响应报价(含税)高于相应的单项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供应商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类似业绩:2022年01月01日至今(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供应商承担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合同不少于1例。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21日2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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