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2025年新型材料机柜产品研究(二期)室外一体化机柜节能防腐技术研究采购项目(重新比选)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代理机构为……。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公开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2025年新型材料机柜产品研究(二期)室外一体化机柜节能防腐技术研究采购项目(重新比选)(项目编号:CTZB2025GB082-C)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紧密围绕“新建机柜升级”和“存量机柜改造”两大核心场景,系统推进新型材料机柜产品的节能、防腐技术研究,实施新型材料机柜产品节能、防腐性能测试,开展新型材料机柜产品试点应用,提出新型材料机柜应用指导意见。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
1.7 成交单位数量:一家。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566,037.74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总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本项目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1)新型节能机柜产品设计,开展关键材料及通风散热设备的技术分析与规格选型,完成通信机柜试点产品方案设计,实施产品性能测试与应用试点;
(2)新型防腐机柜产品设计,开展关键材料技术分析及规格选型,提供有效的工艺处理与防护技术方案,完成机柜试点产品方案设计,实施产品性能测试;
(3)室外一体化机柜节能防腐性能评价方法,基于前期的研究成果,结合中国铁塔相关企业标准及集采标准,面向室外一体化机柜的建设及维护实际需求,针对不同气候环境条件,提出差异化的机柜部署策略,提出新型材料通信机柜应用指导意见。
2.2服务期限:供应商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新型节能机柜产品设计方案、热负载模拟测试方案,并完成项目技术分析报告;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0日内完成本技术规范书的全部要求。
2.3服务地点:北京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关系:
3.2.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3.2.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3.2.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3.3 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享受免税优惠的除外)。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2年7月1日至公开询比(比选)公告发出前一天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30万元(含)。
同类项目是指:针对室外一体化通信机柜产品节能防腐技术相关的技术研发项目,须同时包含:①节能材料与技术;②防腐材料与技术。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品类或技术研发服务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同类技术研发服务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3)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技术研发服务)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3.6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7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公开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公开询比(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公开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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