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
营业厅装修项目施工为单项工程在100万元(含税)以内的营业场所装修工程,主要包括:VI装修部分(营业厅门头、背景墙、灯箱、公告栏、服务团队、时间牌等)、基础装修部分(吊顶、包柱、墙面天棚粉刷、地板铺砖、水电及木作等),具体以施工图纸所包含内容为准。供应商施工前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营业场所进行厅面规划布局,提供规划布局方案。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本次采购要求具体如下:
(1)预估金额:365万元(不含税)。
(2)技术要求:以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集中采购合同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4)实施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5)★保修期:订单委托的单项施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自单项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6)★计划工期:以各单项工程施工订单中规定的期限为准。
(7)★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实施区域情况如下:
1)当初步评审后有效供应商数量≥【3】个时,成交候选人数量为【3】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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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排名 |
实施区域 |
采购预估金额 |
成交供应商份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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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 |
219万元(不含税) |
成交供应商份额=成交供应商实施区域采购预估不含税金额*(1+应答税率)*最高折扣响应限价(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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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厦门市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 |
146万元(不含税) |
响应文件开启后,部分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或者被否决响应后,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具备竞争性,可以继续评审,评审委员会认定不具备竞争性的,应否决全部响应。
评审委员会否决全部响应的,根据项目情况选择询比或直接采购等合适的采购方式,满足采购需求有效供应商仅1家的,转为直接采购。
询比转直接采购的,由原询比文件作为直接采购文件,原响应文件作为应答文件,原评审委员会作为谈判小组。
2)当初步评审后有效供应商数量【2】个时,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具备竞争性,继续评审的,成交候选人数量为【2】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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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排名 |
实施区域 |
采购预估金额 |
成交供应商份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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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 |
365万元(不含税) |
成交供应商份额=成交供应商实施区域采购预估不含税金额*(1+应答税率)*最高折扣响应限价(90%)。 |
3)当初步评审后有效供应商数量=【1】个时,询比转直接采购的,成交候选人数量为【1】个,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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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排名 |
实施区域 |
采购预估金额 |
成交供应商份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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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 |
365万元(不含税) |
成交供应商份额=成交供应商实施区域采购预估不含税金额*(1+应答税率)*最高折扣响应限价(90%)。 |
……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响应限价,最高折扣响应限价为9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或以上】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
(3)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至响应截止时间,若企业的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已超期的(若证书已延续成功但尚未发放新证的,需同时提供延续证明材料扫描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1.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配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配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3)专职安全员:配备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1.6供应商应承诺施工过程中涉及特种作业的(例如: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应由持有应急管理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根据实际施工作业类别要求)施工人员实施。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比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9)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8日11时00分00秒至2025年8月21日17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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