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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县南台路锅炉房升级改造项目电锅炉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1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南综合智慧能源分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贵南县级资金,资金已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本项目所在地为青海省。

建设规模:贵南县茫曲镇现状总供暖面积约58 万平方米。其中,茫曲镇主要为公建及居民住宅楼,总计约 124 个用热单位及居民小区。

贵南县茫曲镇现有热源厂两座,分别为文化路锅炉房、南台路锅炉房。其中文化路锅炉房内共安装9 台电功率4MW 固体蓄热式电锅炉,总装机容量36MW。文化路锅炉房现状供热面积约36.8 万平方米,现状用热负荷约21.8MW。南台路锅炉房内共安装2 台电功率1.3MW(2#锅炉房)、3 台电功率8.5MW (1#锅炉房)固体蓄热式电锅炉。总装机容量 28.1MW。南台路锅炉房现状及近期(2025 年底)供热面积约23.31 万平方米,供热负荷需求约14.08MW。

现因南台路锅炉房设备容量不足,供热缺口2.88MW,本次改造建设目标为南台路锅炉房扩容,解决现有及近期供热缺口。

本项目2#锅炉房为行政综合大楼供热系统,需增设2 台4.5MW 固体蓄热式电锅炉及配套电气设备,与现有的2 台1.3MW 固体蓄热式电锅炉共用扩建后的锅炉房。1#锅炉房为市政供热系统,需配合更换2#锅炉房扩建后的相关管道。

项目整体进度:合同生效之日起45 天内完成电锅炉整体(含镁砖、加热丝、辅机等组装)交货,并进行到货验收。到货验收后根据项目计划,投标人进行电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调试,单台设备的调试工期为5 天,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30 天。

2.2 招标范围
(1)采购两台电功率4.5MW(热功率2MW)固体蓄热式锅炉;
(2)采购电锅炉电气及控制等配套设施,主要包含10kV 配电柜保护装置2 台、锅炉成套PLC柜2 台、0.4kV 低压馈线柜3 台、10kV 真空接触器柜2 台。

(3)采购配套管道336 米及法兰、阀门等;

(4)整合供热平台,完成智慧供热程序及数据对接,达到通过智慧供热平台查询热泵实时数据及远程控制的要求。

(5)负责提供的主要软硬件设备(材料)清单;
(6)负责所供电锅炉及附属设备(软硬件及配套附属设备、材料)的包装、运输和现场交付; (7)负责所供电锅炉及附属设备的现场组装、调试、检验、试验(测试)、联调试运行、现场技术培训等伴随服务;
(8)参与所供电锅炉及附属设备(软硬件及配套附属设备、材料)的到货验收、各阶段验收(含系统验收)以及配套的售后服务;
(9)提供所供电锅炉及附属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3 套纸质版、一套电子版及一套光盘版,负责完善标识标牌及图纸、资料的组档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4)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蓄热式电锅炉生产制造企业,必须通过型式试验或第三方检测报告(需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4)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及

以上(海拔≥2000 米)单个工程2 台4MW 及以上固体蓄热式电锅炉设备供货项目均超过2 年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的近3 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8 月18 日至2025 年8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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