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包头市达茂旗零碳产业园一期项目风机、塔筒吊装工程。
1.2采购人(甲方、发包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项目业主:包头华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概况:
包头市达茂旗零碳产业园一期项目总容量180MW,其中风电120MW,光伏交流侧60MW,容配比1:1.2,配建45MW/180MWh(25%/4h)储能。
包头市达茂旗零碳产业园一期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境内,东南距达茂旗政府所在地百灵庙镇约 19km。项目规划用地 78.3596km2。
达茂旗地理坐标为东经 109°16'~110°25',北纬 40°20'~42°40',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北部,东与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毗连,西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交界,南与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和包头市固阳县为邻,北与蒙古人民共和国接壤,国境线88.6km。境内西北部,阴山北麓。开通国家陆路季节性口岸:满都拉口岸-蒙古国杭吉口岸。达茂旗交通便利,区位优越。境内有满(都拉)一百(灵庙)-武(川)省级公路,百(灵庙)一固(阳)省级公路,百灵庙一白云矿区公路,圐圖点力素一白云鄂博4级公路。旗政府所在地百灵庙镇位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西北约173km处,西南经固阳至包头市160km。
1.5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为包头市达茂旗零碳产业园一期项目风机、塔筒吊装工程,主要工作为负责本项目全部风机、塔筒吊装工程,机舱、轮毂、叶片、塔筒及塔筒内附属设备的安装,风机内部电装(含风机配套设备、附件、标识等安装),设备材料(含甲乙供)场内二次转运、接卸、仓储保管等工作,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与风机土建施工分界点:风机变频柜低压侧。
风机、塔筒交货:机位点车板交货。
(2)负责风电场全部风机、塔筒吊装工程,机舱、轮毂、叶片、塔筒及塔筒内附属设备的安装,风机内部电装(含风机、塔筒成套设备、附件、标识等安装),防火封堵,500小时定检服务,设备卸货、设备保管、二次转运。配合厂家调试、并网调试、试运行、过程验收资料、竣工资料等,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
(3)负责风机塔筒卸车、堆放及由堆放场地至风机机位的二次倒运工作。
(4)承包人需根据所投标机型并结合发包人工期要求,合理配置吊车及相应措施,合理设置工作面,保证高峰期投入不低于2台主吊(其中至少1台1250t履带吊和1台2600t汽车吊)、1台辅吊(800t汽车吊)、3台配合吊车(100-150t汽车吊)、形成2个以上吊装主要工作面(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若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吊装进度滞后,承包人需无条件增加吊装设备,并不得向发包人提出增加费用。
(5)承包人根据现场道路、平台实际条件,负责吊装机具的转移、组装,投入满足合同要求的施工资源;按设备文件及图纸,并与设备厂商相关技术人员落实安装、试运行和验收要求与作业规程,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6)承包人需配合发包人进行本项目安全验收、档案验收、环水保验收、质监检查、精品工程创建、发包人及业主组织的各项检查及验收,负责达标投产检查及验收和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等手续办理。
(7)本标段需单独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吊装、起重设备安拆等),承包人应及时编制和组织论证,如需发包人组织专家论证,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8)承包人负责吊装设备进出场、报验及按照当地政府要求进行备案。
(9)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生产生活办公临建设施及施工用水、用电、照明、通讯等,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物及以上设施建筑完工后的拆除和清理恢复以及其他施工辅助工程。
(10)本标段施工临建办公及生活场所涉及的临时用地,以及由于施工作业面、设备转场等因素而发生的新增土地占用均视为临时占地,上述内容相关征租地费用及手续(包括不限于临时征地的复垦保证金缴纳、临时征地的耕地占用税等)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要杜绝超出施工红线图的占地。
(11)承包人负责竣工验收前本标段一切协调工作,包括不限于:由于施工干扰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协调;由于本标段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方的权属物的赔偿及协调;因施工人员、机械、环境的改变导致的农田、家畜、牧场受损或伤亡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导致的粉尘、噪音、交通阻塞而引发的群众不满的协调及费用;因承包人技术、设备、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手续办理及费用;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其他为促进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协调工作及费用等。
2.2 工期要求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2025 年 9 月 20 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以发包人指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1月 30 日(最终竣工日期以业主下达目标为准)。
2.3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满足国家、行业和上级单位验收标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响应人资格条件,合格的响应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原件备查):
(1)承包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承包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承包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承包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资格。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质要求:具有特种工程(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7)财务要求:承包人近2年财务状况无亏损(2023-2024年)。
(8)信誉要求:承包人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重大质量事故等发生(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中“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近三年无产品质量和重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
(9)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必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且具有安全B证;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在本单位工程师(或以上);安全负责人须持有建安C证,以上人员都需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需提供管理经验业绩证明材料)。
(10)近5年内至少承接过一个类似项目。
4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8 月 19日 09:30 至 2025 年 8 月 23 日 09:30(北京时间,下同),……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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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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