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山西忻州神达望田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西忻州神达望田煤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望田煤业公司防爆无轨胶轮车运维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请登录)
2.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负责配备专业化服务所用无轨胶轮车辆、人员及各种工器具,负责对辅助运输车辆提供运营、维护、检修、故障排除、保养、周期大修等工作,保障辅助运输车辆的出车率及现场安全管理。投标人需自带井上下防爆无轨胶轮车19台:20轮胎式防爆装载机4台、30轮胎式防爆装载机1台、9座防爆皮卡指挥车3台、19座无轨胶轮防爆车(人车)3台、3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工程车4台、8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工程车1台、WC5S洒水车1台、WCS11RE 双向人车1台、WCL-2TE侧坐料车1台,并根据生产需要增加相应车辆。人员:经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专业机构培训合格,必须持B级驾驶证司机三班总人数不少于30人,维修人员每班不少于2人,管理跟班人员每班不少于1人,整体协调、迎检不少于2人。(详见技术规格书)
2.4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其权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矿山总承包一级资质;煤矿辅助运输车辆检修服务能力;投标人需具有煤矿设备检修服务认证证书(检修项目含无轨胶轮车);运行核载19人及以下人员运输车辆、运行物料车辆的人员须具有B1及以上车型驾驶证,以上运行人员需同时持有《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明》(防爆胶轮车司机);维修人员持有《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明》(设备维修工),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4 信誉要求: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3.5 不得存在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6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报名时证件的核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本项目中标后要求投标人相关设备及人员需5日内到达现场;
当中标人经营发生重大困难、国家、政府公示、公告的违法违规行为等造成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经营风险时,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4.2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开展井下防爆车辆运营服务的业绩(提供发票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9日起至2025年8月26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山西忻州神达望田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西忻州神达望田煤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望田煤业公司防爆无轨胶轮车运维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请登录)
2.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负责配备专业化服务所用无轨胶轮车辆、人员及各种工器具,负责对辅助运输车辆提供运营、维护、检修、故障排除、保养、周期大修等工作,保障辅助运输车辆的出车率及现场安全管理。投标人需自带井上下防爆无轨胶轮车19台:20轮胎式防爆装载机4台、30轮胎式防爆装载机1台、9座防爆皮卡指挥车3台、19座无轨胶轮防爆车(人车)3台、3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工程车4台、8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工程车1台、WC5S洒水车1台、WCS11RE 双向人车1台、WCL-2TE侧坐料车1台,并根据生产需要增加相应车辆。人员:经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专业机构培训合格,必须持B级驾驶证司机三班总人数不少于30人,维修人员每班不少于2人,管理跟班人员每班不少于1人,整体协调、迎检不少于2人。(详见技术规格书)
2.4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其权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矿山总承包一级资质;煤矿辅助运输车辆检修服务能力;投标人需具有煤矿设备检修服务认证证书(检修项目含无轨胶轮车);运行核载19人及以下人员运输车辆、运行物料车辆的人员须具有B1及以上车型驾驶证,以上运行人员需同时持有《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明》(防爆胶轮车司机);维修人员持有《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明》(设备维修工),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4 信誉要求: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3.5 不得存在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6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报名时证件的核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本项目中标后要求投标人相关设备及人员需5日内到达现场;
当中标人经营发生重大困难、国家、政府公示、公告的违法违规行为等造成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经营风险时,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4.2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开展井下防爆车辆运营服务的业绩(提供发票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9日起至2025年8月26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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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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