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风险路段监测预警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风险路段监测预警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本次风险路段监测预警点位共计15处(有桥梁6处、隧道1处、路基边坡8处),分别覆盖8条高速公路(G10绥满高速4处、G11鹤大高速3处、G1116伊齐高速3处、G1117绥北高速1处、G1001绕城高速1处、G1011哈同高速1处、G1211吉黑高速1处、G1111鹤哈高速1处)。
2.3采购内容:对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风险路段监测预警点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服务并向采购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3.合同包划分及相关要求
3.1合同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01标段。
3.2最高投标限价:300,000元人民币。
3.3服务地点:G10绥满高速、G11鹤大高速、G1116伊齐高速、G1117绥北高速、G1001绕城高速、G1011哈同高速、G1211吉黑高速、G1111鹤哈高速。
3.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
3.5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应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及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要求。
3.6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人员伤亡。
4.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4.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1.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复印件,养老保险缴费日期在2024年8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六个月。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4.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4.5供应商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
查询方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一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6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时间。
4.7供应商在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查询方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搜索-网页截图;企业黑名单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搜索-网页截图。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
4.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10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询比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9日0时00分至2025年8月22日0时00分。
6.2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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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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