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如下:1、问:资格项及评分项所涉及业绩是否可以重复?答复:可以重复。详细评审中同一国有企业单位或政府、事业单位的多个业绩不重复计分,只计分一次。2、问:业绩中提及需要附相关发票,请问是否为合同期内任意发票即可?答复:本项目资格项及评分项所涉及业绩在评标阶段不要求提供发票;后期如对预中标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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