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岚泽大丰港年产3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 招标人为 江苏岚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
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江苏岚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岚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岚泽
能源是由中科院孙予罕教授团队、上海联和投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潞安化工集团等科研
团队、科技投资、能源产业集团共同成立的绿色能源科技产业公司。公司聚焦可持续绿色燃
料行业,主要生产销售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绿色甲醇等绿色燃料。同时,依托专有低
碳技术,提供适用于大规模绿色燃料大规模生产的核心催化剂、工艺包、关键装备、生产销
售等完整产业方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岚泽大丰港年产3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全厂区桩基施工标段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岚泽大丰港年产3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全厂区桩基施工标段: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
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
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
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
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
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
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
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
作出的决定。4、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② 企业近三年(2022 年1 月1 日)以来桩基施工具有单个项目5000万以上工程业绩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5、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证(建筑工程)、B类安全证书。
6、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标段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
供从2024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7、本次招标 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9、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
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
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8-18 12:00到2025-09-03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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