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整体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5、6#楼外立面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广安门医院项目,项目已具备集采条件,按根据我单位物资管理规定要求,对 装饰装修材料 进行 询比价 采购。由广安门医院项目部组织 公开竞价采购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改造范围为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5、6#楼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图纸改造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等所有内容。
工程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北线阁 5号广安门医院
工程内容: 广安门医院 5、6#楼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图纸改造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等所有内容。
2.2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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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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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广安门医院项目部 |
ZSZX01 |
装饰装修材料 |
各种型号 |
批 |
1 |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广安门医院项目部施工现场 |
2025年8月按工期陆续进场 |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广安门医院项目报价人资格条件
3.1.1装饰装修材料报价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报价产品生产商须具备良好的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其他要求:报价人应提供满足 询比价 文件要求的运输、售后服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的义务。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3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出现的供应商。
4. 招标 文件的获取
于2025年8月13日16时至2025年8月16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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