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川渝段 “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发改基础【2019】1463号),项目业主为京昆高速铁路西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川渝段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 内容
2.1 工程名称: 新建 重庆 至 昆明高速铁路川渝段 “ 四电 ” 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
2.2 工程概况
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位于我国西南地区的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和云南省境内,线路自重庆枢纽重庆西站引出后,沿途经过重庆江津和永川区、四川泸州和宜宾市、贵州毕节市、云南昭通和曲靖市后接入昆明枢纽昆明南站渝昆场。
2.3招标内容:(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 3 投标人应提供 20 23 至 202 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 4 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 5 供应物资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明;
3.1. 6 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 需提供 “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 网站 “ 信用信息 ” 查询记录。
3.1. 7 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 2 02 5 年 8 月 13 日至 202 5 年 8 月 18 日 1 7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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