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2025年江阳区大山坪局变压器更新改造采购项目,预估规模:22.7425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大山坪局站1600kVA变压器替换工程中所需的:户外箱式高压电缆分支箱、框架断路器、框架断路器的设备物资、安装服务以及变压器的安装调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2年,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后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交付等全部工作★
1.2.2★服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相关要求。
1.2.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确定成交供应商1名,成交份额100%。
1.2.4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料。
1.2.5施工区域:泸州市江阳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报价限价详见第六章响应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主体资格: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企业资质: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1)(2)项企业资质:
(1)供应商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工程施工综合资质或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B.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已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0号)的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应具备国家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前的类似项(高压设施施工或高压配电设备改造)目累计有效合同业绩不低于12万元。
2.1.4人员要求:
2.1.4.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1.4.2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
2.1.4.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1.4.4特种作业人:具备应急管理局核发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1人、低压电工作业1人、高处作业2人)
注:特种人员可一人多证但每人须同时持有电工作业证及高处作业证。
2.1.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供应商存在在响应截止日前二年内因拖欠企业员工薪资(含劳务工、农民工)被行政处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记录;
(19)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2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响应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3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6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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