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设项目江岸车辆段武汉北地区消防整治已由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武汉局集团公司财务部关于公布<武汉局集团公司2025年第一批费用化安全生产费项目>的通知》(武财预函〔2025〕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车辆段。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武汉北院内。
建设规模:1.对地面消火栓进行拆除处理,并重新敷设消防管网。消火栓采用地上式消火栓,干管连接,室外消火栓布置间距不大于120m,消防管道路离路边距离0.5-2m;2.既有消防泵房更换压力开关2套,并接入消防系统;3.对机关楼屋顶消防水箱进行恢复并补充流量开关2套,流量开关接入消防控制系统;4.消防水箱、消防水池补充设置液位计2套,具有就地显示和远传功能。5.将既有消防控制室迁移至综合车间一层门卫房隔壁房间,便于消防监控,室内设置消防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等设备。6.在材料库、氧气乙炔房、叉车充电房等消防重点场所安装手动报警器36个、声光报警器36个、感温探测器22个、感烟报警器103个。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江岸车辆段武汉北地区消防整治等工作。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WHJ-2025-1075-001。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2.3其他说明: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须加强安全管理,施工中因施工组织不合理、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安全事故、铁路交通事故等责任及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消防工程3个及以上已完工类似业绩,且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5)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未被零小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列为不良行为且在执行期内;
(7)投标人须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零小工程管理信息平台合格施工队伍库中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车辆段准入的B级及以上施工单位或局内所有A级施工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报告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因安全、质量问题、事故被停止投标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8时30分至2025年8月27日9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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