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禹城市城市供水地下管网改造及数字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已由禹城市财政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城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Y
2.建设地点:禹城市
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造行政街、汉槐街等路段供水管线2.9公里,新建石凤街、南环路等路段供水管线9.1公里,管道建设总长度为12km,管径为DN200-DN800,管材选用球墨铸铁管及PE管。
4.计划工期:一标段90日历天,二、三、四、五标段按甲方通知分批供货。
5.招标范围:禹城市城市供水地下管网改造及数字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五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一标段为10576379.77元;二标段为6546326.50元;三标段为2123417.36元;四标段为1981702.74元;五标段为630302.00元。
8.其他: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一标段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二标段、三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5.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5.3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省外投标单位需查询当地的“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5.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9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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