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内蒙古广播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全区公共数字电子屏联播联控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QT3
3、招标内容:采购开发一套户外大屏联网联播联控应用系统。提供整个大屏播控平台的业务管理和支撑,并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内容审核,内容播控等运营服务。应用系统需具备如下功能:
• 大屏管理平台:对接入平台的所有大屏终端进行管理;
• 编单管理平台:对接入平台的所有大屏提供编单功能支持;
• 素材管理平台:对上传到平台的公共素材、直播素材、广告素材进行管理;
• 审核管理平台:对上传到平台的所有素材进行审核管理;
• 切播管理平台:对平台的大屏进行切播编单及控制管理;
• 日志管理平台:平台内的日志/告警记录、查询及导出管理;
• 数据统计平台:平台素材、审核、切播、播出等数据统计服务;
• 应急预案平台:应急预案管理、分区管理、模板管理、应急编单等功能;
• 安全管理平台:商业组织、平台各种角色及用户的管理;
• 系统管理:平台的各种配置、终端升级包的管理;
• 可视化平台:直观展示当前平台的大屏终端、素材、编单、审核等各业务运营概况;
• 视频回传平台:通过对链路中不同节点的直播信号进行回传,实现全链路信号监测和视频内容监控;
• 转码管理:素材(直播,视频,图片)规整及预览文件转码任务管理;
• 终端管理:采用定制化软硬一体品牌电子屏控制播放终端,支持根据编单信息将视频、图片等串成流输出到大屏端,可及时进行直播流的切换;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中标人数量:1名。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30日之前完成全部工作。
8、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9号。
9、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950000.00元(含税)人民币,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为分支机构需额外提供总部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经营业绩、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资格与能力(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具备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提供承诺函)。
5、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16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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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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