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辛庄先导产业园(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数据投备【2025】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恒信智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辛庄先导产业园(一期)项目标一(1#、2#、3#、5#-8#、门卫1)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辛庄镇,东至纵一路,西至辛庄大道,南至驰马塘北路,北至迎宾路。
2.1.2建设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约55336.21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14596.98万元
2.1.4工期要求:57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4月15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大型土石方、基坑围护、土建、幕墙、水电、商品砼、预拌砂浆、防水、涂料、外墙保温、消防、通风、防排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8700万元(或以上)且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为33000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
3.7.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联合体及各方的投标资格。
3.7.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5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员工;
3.7.6联合体成员也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8时30分至2025年8月22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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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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