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5
项目名称: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2025-2026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81300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清单及商务要求 ”内容
标项一
标项名称: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2025-2026学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数量:-
预算金额(元):450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自行书 面承诺,格式附后);6)投标人不得为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承诺函 (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7)投标人不得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zhzxgk/)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8)投标人不得为“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网站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的供应商的承诺函;(自行书 面承诺,格式自拟)9)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财库【2020】46号文所规定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 微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关于印发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6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8月25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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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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