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0元
最高限价:16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数量:6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电梯采购安装项目,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进场实施开展工作之日起计算,60个日历日内完成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拆除原旧电梯(含搬运、清场)及新电梯供货及安装,并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供应商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为电梯设备制造商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2、供应商为电梯设备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提供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②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和制造商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一附注”、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审计人员的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提供银行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申报证明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且盖税务机关章印;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6日 至2025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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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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