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GZ
2.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5年金海湖院区未开诊区域微改造设计招标(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4.投标限价:以评审确认的建安费为计算基础,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下浮35%(即投标供应商报价必需大于或等于35%)。
5.服务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本项目所有专项设计)及有关的其它设计服务,包括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人员驻场和竣工验收等(包括配合设计审查服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后续服务全部设计工作,工程预算等内容,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需求。
6. 服务期限:设计方案提交时限为10个工作日。
7.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金海湖院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投标人承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需提供中标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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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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