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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5-2026年维护类设备配套安装、铁塔改造施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15 收藏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5-2026年维护类设备配套安装、铁塔改造施工服务项目(招标编号:FA-130001-2025081515313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框架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合同启用条件:保定、雄安、唐山、邯郸、廊坊、邢台、衡水启用执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5-2026年维护类设备配套安装、铁塔改造施工服务项目”合同份额时间为2026年1月1日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4-2025年维护类设备配套安装、铁塔改造施工服务项目(保、石、邯等8个标段)补充采购”合同份额执行完毕, 以先到者为准;其他地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启用执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5-2026年维护类设备配套安装、铁塔改造施工服务项目”合同份额。

1.1.2招标内容:

本期采购设备配套安装、铁塔改造施工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1)设备配套安装主要内容:

对动力配套设备设施(开关电源、电池、交流配电箱、分路计量、电池管理器、综合柜、一体化机柜等)进行安装(含相关的缆线布放、机架、走线架、槽道安装等)、调测、拆除及拆旧物资入库。施工过程中的辅材(包括铜鼻子、扎带、标签等)由施工方提供。

(2)铁塔改造主要内容:

①地面塔、楼面塔、增高架、拉线桅杆等构件新增及更换、增加支臂,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主材及辅材由施工方提供,拆除原有平台或废弃天支等施工服务;

②地面塔美化罩拆除,附属物的拆除(运营商标志牌、美化设施等)等施工服务;

③楼面抱杆:楼面抱杆的抱杆杆身及支臂、钢连接构件及钢基础底座、混凝土配重等施工等服务。

④楼面钢结构基础:改造或新增楼面塔钢结构连接件,底座钢梁,钢配重及附属连接结构,美化罩附属钢构件及底座钢梁,美化排气管钢底座,楼面机柜基础钢构件及预制基础等施工服务。

1.1.3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1)预估规模:本项目含税预算3689.80万元,具体需求规模及预算内容如下:

序号

地市

配套安装

铁塔改造

含税总预算(万元)

预估站点规模(个)

含税预算小计(万元)

其中:不可竞争费(万元)

预估站点规模(个)

含税预算小计(万元)

其中:不可竞争费(万元)

1

保定

1537

377.38

275.49

492

123.00

3.69

500.38

2

石家庄

1571

230.10

167.97

993

254.40

7.63

484.50

3

唐山

3400

330.67

131.40

123

139.00

0.45

469.67

4

沧州

1291

153.64

112.16

183

215.70

6.47

369.34

5

廊坊

1146

149.12

108.86

158

205.50

6.17

354.62

6

邯郸

2080

142.87

104.30

645

198.03

5.94

340.90

7

张家口

1100

152.88

111.60

30

136.31

4.09

289.19

8

邢台

1494

109.89

80.22

357

153.90

4.62

263.79

9

承德

1809

115.89

84.60

171

125.16

3.75

241.05

10

秦皇岛

896

202.86

148.09

56

8.40

0.25

211.26

11

衡水

900

65.21

47.60

130

59.89

2.10

125.10

12

雄安

192

29.76

21.72

16

10.24

0.31

40.00

合计

17416

2060.28

1394.01

3354

1629.53

45.47

3689.80

注:采购规模是根据目前可预估的需求进行合理预估的结果,最终费用以实际发生订单费用结算为准。

(2)合同类型:框架协议+订单模式,最终施工费用以实际工程量审计结果进行费用结算。

(3)实施地域:河北省,具体地点以地市公司单项工程施工通知单为准。

(4)计划工期:中标人收到施工通知单后,常规订单10天内完工,紧急订单5天内完工。

(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6)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1.1.4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1.5本项目划分5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中标人数量

中标份额

配套安装含税预算小计(万元)

铁塔改造含税预算小计(万元)

含税总预算(万元)

实施地域

标段一

1

100%

383.74

470.10

853.84

石家庄、沧州

标段二

1

100%

479.79

344.50

824.29

廊坊、唐山

标段三

1

100%

471.63

269.87

741.50

张家口、承德、秦皇岛

标段四

1

100%

317.97

411.82

729.79

邯郸、邢台、衡水

标段五

1

100%

407.14

133.24

540.38

保定、雄安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1.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招标人给定的取费基值上分别对配套安装部分和铁塔改造施工部分两项内容进行折扣报价,最高折扣限价均为100%,投标人任一分项报价超过最高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取费基值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取费基值(基准价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时间或甲方有效证明中载明的实施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签订的以下同类工程合同业绩(可同时提供1份①业绩和1份②业绩,也可提供1份业绩同时包含①和②两项内容。)

同类工程(①和②)是指:

①无线主设备(不含核心网)或配套设备施工或代维合同业绩;

②铁塔新建或改造或铁塔代维类或楼面抱杆施工或楼面钢结构基础施工合同业绩。

2.1.7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1.8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1.9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

2.1.9.1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名,可以1人持两证也可以为2人各持一证。

注:提供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扫描件即可。

2.1.9.2其他人员要求:

管理机构

岗位

数量

具体要求

省级项目管理机构

省级项目负责人

至少1人

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料:

1.  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  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1名,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1名,可以1人持两证也可以为2人各持一证。如提供2人,则2人均须同时满足第1、3、4、5项要求。

3.  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或通信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扫描件。

4.  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的自2025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任意2个月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投标人)。

5.省级项目负责人需常驻河北省内,负责对接省公司,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须提供不随意更换的承诺函。

地市级项目管理机构

地市项目负责人

至少1人

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1名,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1名,可以1人持两证也可以为2人各持一证。如提供2人,则2人均须同时满足第1、3、4、5项要求。

3.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或通信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扫描件。

4.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的自2025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任意2个月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投标人)。

5.地市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须提供不随意更换的承诺函。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至少1人

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扫描件1名,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扫描件1名,可以1人持两证也可以为2人各持一证。如提供2人,则2人均须同时满足第1和第3项要求;

3.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的自2025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任意2个月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投标人)。

地市技术负责人

1人

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扫描件或学信网学历查询截图;

3.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的自2025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任意2个月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投标人)。

质检员

1人

资料员

1人

注:

①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版证书,提供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否则不予认可;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省级项目负责人各标段间可以复用(不可与地市级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复用),地市级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各标段间可以复用,同一人员允许复用的最多标段数=该投标人所投标段数/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向下取整)(例如:投标人共投了5个标段,复用次数计算:5/2=2.5,向下取整得数为2,则同一人员在本项目各标段出现的最多次数为2),如同一人员复用的标段数超出允许复用的最多标段数,该人员在所有标段均视为无效人员;所有拟派人员不得兼职其他岗位,否则涉及人员视为无效人员。

③职称范围: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通信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光纤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电子信息、软件、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网络工程、信号、计算机应用、数据及多媒体、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等专业职称。

2.1.10投标人应承诺为本标段拟派的现场施工人员满足以下要求(提供有效承诺函即可):

序号

人员名称

数量

人员要求

1

施工队长

5人

/

2

现场安全员

3人

其中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3

低压电工

3人

均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为低压电工作业。

4

登高人员

3人

均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5

焊工

3人

均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为熔化焊接与热切割。

6

起重机械司机

3人

均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类别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2.1.11投标人应承诺按国家要求为本项目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河北省/投标标段涉及地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施工】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因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而被判定为禁止合作情形,且处于禁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到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出具期间,禁止涉事供应商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对应品类新项目的采购活动。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6日08时30分至2025年8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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